星期六, 7月 15, 2006

中了分享的毒(談flickr的限制)

當初我是看了「上相片網站,用影像與世界對話」(在聯合新聞網),這篇關於網路相簿的介紹才選擇使用flickr的。內文形容flickr是「最酷、最能讓人第一次使用就驚呼連連的首選。它有強大而富彈性的相片管理能力,又提供能讓社群緊密交織的多種互動機制」,而「flickr的免費帳號提供每個月二十MB『上傳流量』,能建立三個分類資料夾」。看起來不錯?

最近我終於了解它的如山真面目了。這個免費的空間還是限制重重,它有一條限定是「Photostream views limited to the 200 most recent images」(引用自 Can I pay to keep more of my photos on Flickr?),結果我原本分享的本意被打了折扣,因為我只能分享最近兩百張照片,之前上傳的相片因程式擋在瀏覽者的螢幕背後。我另一個本意:利用它人提供空間及機制(tag等),管理個人資料,也不適用在免費機制的flickr上,我必需另闢蹊徑。媽咪說能省則省。

中毒已深,惡習難改。都怪我沒注意到這美麗包裝之下,藏有這麼厲害的行銷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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