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4月 24, 2018

這個月臉書的新聞(Smaller Facebook)

每個平臺都有其私密,每個作為都可設定隱私。唯有開放時,才有竊取涉入的可能。Facebook(臉書)作為一個人與人的平臺,其所涉及的隱私深度可想而知。

〈祖克柏坦承擋不了所有不法廣告 自己個資也被賣〉

發稿時間:2018/04/12 01:29 最新更新:2018/04/12 08:56
(中央社華盛頓11日綜合外電報導)臉書執行長祖克柏今天告訴國會議員,8700萬筆臉書用戶個資遭政治顧問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不當使用一事,他自己的個資也在其中。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民主黨聯邦眾議員伊蘇(Anna Eshoo)逼問祖克柏,是否他的個資也包含在售給「惡意第三方」的資料中,祖克柏回答「是的」。

路透社報導,祖克柏坦承自己的個資也難逃劍橋分析之手,凸顯縱如祖克柏這樣技術嫻熟的臉書創辦人,也難以完全保護個資免遭有心人士利用。眾議員帕隆(Frank Pallone)一開始就問「連臉書都無法有效掌控資料,消費者又要如何掌握自身個資」。眾議員們頻頻直指用戶無法控制自己在臉書的個人資料,祖克柏則提出辯解。

祖克柏說:「每當有人選擇在臉書分享東西時..就會有掌控機制,沒有淹沒在別的設定裡,就在臉書上。

...祖克柏不斷為臉書的隱私機制辯護,表示用戶能掌握自身個資並決定分享什麼內容。但當被問到是否自己的資料也遭人不當利用,他則回答「是」,但未給更多細節。

法新社報導,祖克柏也表示,對社群媒體公司訂出規範是無可避免的事,但他提醒這類規範恐也會妨礙產業成長。祖克柏說:「網際網路在全球人們的生活裡持續增長,我認為制訂相關規範是無可避免的,但我認為你們必須對制訂規範一事謹慎以對。很多時候,較大或資源規模像我們這樣的公司要遵守規定很容易,但較小的新創公司可能會很困難。」(譯者:陳亦偉)10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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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無法防範別人/其它的團體是如何取用公開的資料。公開的資料在網路時代就是公共(財),是基於分享的精神存在的節點。節點與節點(被)相互連結了無論好壞都是必然,是自然形成或遭人操縱皆無傷大雅。

後來想想其實以前都已經寫過,不太需要再長篇大論。只是怎麼更注意,更防範小人而已← 這不就是人生的翻版?


相關連結:
還有兩個以前蒐集的資料,一併分享。
What I Learned When Facebook Disabled My Account
February 3, 2012 by mattmccue 94 Comments
To say that Facebook plays a big part in my life is a bit of an understatement – as I’m sure it is for any other social media manager. Not only do I use it to keep in touch with friends and family – but I’m forever adding content to one of the many pages I admin, whether for myself or for clients.
Imagine my surprise when I tried to sign into Facebook one morning only to receive the following message:

Revealed: Facebook's internal rulebook on sex, terrorism and violence

1 則留言:

  1. 臉書擬挪15億用戶資料 避歐盟隱私新法
    目前除了美國和加拿大地區,臉書用戶個資都受他們愛爾蘭國際總部的服務條款規範。

    臉書計畫在下月改變這一局面,將非洲、亞洲、澳洲與拉丁美洲的15億用戶資料移出歐盟將在5月25日生效的「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管轄範圍,僅留歐洲用戶資料受GDPR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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