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月 11, 2025

視每個人為資訊的載體(Humankind as a Media)

每個人都是資訊的載體。
「真正定義資訊的是『連結』,而不是『呈現』或『再現』」。 -哈拉瑞
「關係似乎是人生的一切。我們與每一樣事物都有關係存在」。 -露易絲‧賀
當有人是發話者,輸出資訊,有人就是收信者,輸入資訊。兩個人(以上)可以同時發話,亦可以同時收信(電腦不行)。

但我們一定都遇過一種情境就是,某個食物或是某家餐廳旁人說好吃與稱讚,但自己怎麼吃就是吃不出它的好; 又或者是演講者在說的每個字詞我們都聽得懂,但拼在一起後,我們卻一頭霧水;又或者我們只是聽著聽著就睡著了(邊吃邊睡就少見了)。

資訊可得(availability)

這些則是資訊可得的範疇。
「在圖書資訊學領域中,資訊資源的可得性指的是圖書館/資訊系統內的資源可以提供立即使用的程度。」

星期三, 2月 05, 2025

時間與資訊(中 : Time and Info)

←前篇「不認識時間,是無法成方圓的」。
那個男人回來了,自從黃大(黃文擇)過世後,霹靂布袋戲的新劇終於採用AI還原素還真的聲線,有九成像耶,酷。AI真的是有利有弊,就像AI將鄧麗君帶回舞臺這樣的概念,其實有點... 這個就跟電車難題一樣端看你用什麼角度去看它,這不是一個是非題是一個申論題。 -2024/04/05 程式設計師碎碎唸
單人走春,青田街

時間

事實就是時間一直在走,用「現在」的方式在走。

科技可以保留聲音與影像,讓我們除了長久以來的口述與書籍提供了多幾種選擇,讓音樂可能傳播,讓戲劇/節目可能傳播。藉由資訊的沉浸與充斥,「時間感」往往跟著重塑與變形。

就像是每次看完一場(精心)的電影,出了戲院常有一種與現此時生活的隔離感,一旁的小吃可能不美味,路過的路人小碰撞也無所謂,因為心神還在那齣電影時空裡,還在臺詞的字裡行間中。一本好書、一餐美味、或一場遊戲/工作挑戰都有可能讓人與資訊產生連結,集中投入,而失去時間感。

星期二, 2月 04, 2025

資訊的專屬權利(專利等, 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

2018年11月9日 草稿
世間有發現資訊的人,有組合/組織資訊的人,有傳播資訊的人。在現代社會中,我們給'第一個'發現/組合資訊的人一定的專屬權。傳播資訊也需要一定心力,所以他們也得到某種程度的報酬。

專屬權代表擁有該資訊的發言權,在一定的時間限制內,將資料開展成獨享的金流。利刃的一面是保護付出心血的發現/組合者,另一面則是築起一道城牆讓少數擁有者支持這個系統…。

《我們如何走到今天?》的作者史蒂芬.強森(Steven Johnson)認為,許多的發明不是當初的發明人,也會有其他人完成,因為技術新物質的會合,讓發明得以整合創造。
揆諸歷史,多人同時發明一物之事屢見不鮮,而這一現象對歷史哲學和科學帶來有趣的影響:發明順序的確立,受到基本物理法則或資訊或地球環境的生物性、化學性限製因素有多大程度的影響?…比如說,望遠鏡和顯微鏡在眼鏡問世後不久就出現一事,必然性有多高?  -《我們如何走到今天?(書摘)》p.276
以下引述一些歷史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