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月 24, 2016

網路的邊界I:Apple不願解鎖(Broader of the 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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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leedom
網路像是自己國度,Facebook、Instagram等服務有自己的國民,國民受到保障。有些原則(法律上等等)就是要遵守的,那是一種尊重。一直想寫個題目叫「網路的邊界」,不過尚未蒐集資料與辯證,先用這則現在進行式來參照吧。

最近Apple 有個新聞: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599/1513816-美司法部:蘋果為行銷-不願解鎖iPhone
於是乎,McAfee就這樣行銷:如果不能在3週內解鎖iPhone 5C,當眾吃鞋!



Google的CEO Sundar Pichai也回應 :「我們理解執法單位的辛苦,也明白探員們在保護公眾、打擊恐怖犯罪面臨了重大的挑戰」「我們竭盡所能建立安全機制,確保消費者資料的安全性。而我們也支持執法單位透過正常程序,尋求我們的協助。」

後續應該還有許多討論、細節、與實際的解決辦法,不過就點到為止,還有許多其他資訊要看吶。在這裡分享一個生物學觀點的道德標準,以及蔡康永很久前在臉書上講的小故事。

〈道德基準點〉
昨天剛好看到了一個值得分享的:
對於生物學與社會來說,單一且獨立的個體就像物理學中的原子,是自然界的基本單位。有知覺生物存活與興盛的首要原則,是根據一項生物學事實:天擇與社會演化的主要目標是個體,而非群體。雖說人類是群居物種,但我們每個人都是各社群裡的首要個體,不應該臣服於集體。

這種生存的趨力已成為我們本質的一部份,因此追求實現這份本質的信由是天賦人權;我指的是不被剝奪的普世權利,而不只是附屬於某文化或政府的法律和習俗。由於是天賦人權,因此個體的自主權可當做判斷行為對錯的標準:某種行為是增加還是降低了有知覺生物個體的存活與興盛?奴役、酷刑、搶劫以及歧視都降低了有知覺生物個體的存活與興盛,因此是錯誤的。證明完畢。  - 〈道德基準點〉/ Michael Shermer 於《科學人(Scientific American)》2015年三月號
蔡康永的小故事
如果你要結婚了,卻忽然有根本不認識的人
跑出來說:「你們不可以結婚哦!」
這時你一定會回答:
「你哪位啊?我們要結婚關你什麼事啊?你顧好你自己的事得了吧!」

這麼荒謬可笑的事,卻竟然就是法律一直以來對同志做的事。

你理所當然就享用的、最基本的權利,
另一群人卻需要上街呼喊多少年都得不到。

有人光是外帶漢堡、回家發現店員漏掉薯條、就會暴跳如雷了。
那麼、一旦有人奪走你最基本的權利,你肯定生氣抓狂一秒變狼人的。
想像有一天別人這樣對你,而有一群人是出生以來就被這樣對待的。

如果有身為人類的感同身受的能力,你就不可能想奪走別人的基本權利,也不會站在仗勢欺負別人的那一邊。

這群人要的東西,是你連察覺都察覺不到的、那麼普通的、平淡的、日常的東西。

1 則留言:

  1. 關於多元成家這類的議題,我覺得癥結點在,結婚的定義可不可以擴大,亦或該用其他的名詞定義,愛確實是只有一種,但形式很多種,不過,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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