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討厭《情感設計》的中文版,但唐納.諾曼(Donald A. Norman)先生的對設計的觀點及sense我依然覺得很夠份量,討論地相當完整,底下一段是他在討論互動的三層次:
情感中不同層次起衝突在設計中是很常見的:真實的產品會有一連串的衝突。人會在多種層次上詮釋同一個經驗,而該經驗對某個層次產生了吸引力,卻不一定會在另一個層次上有吸引力。一個成功的設計必須在各個層次上都很出色。例如:儘管邏輯上驚嚇顧是件壞事是遊樂園中有很多遊客就是為了去體驗那些設計來驚嚇顧客的遊樂設施(註:原譯纜車,我在猜原文應該是rides)和鬼屋。(更深一層的思考可以參考楊照的文章:〈故事體驗比重力加速度更刺激〉,可以順便看看到yahoo blog設計很爛的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