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7月 08, 2014

刻畫與臉書當中的邪惡(上:Facebook as a Kin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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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網站的本質
社群網站其實從Amazon就開始了(至於Yahoo!算不算我還在想),Amazon擁有的資訊是人與物的資訊,藉由人與物(實體)的連結,讓人與人連結;再來,是以Google為主的服務,建立起人與資訊(較為虛擬、難以觸摸)的連結,像是flickrdelicious.comPinterestKKBox,我都會將之計算在內;至於,Facebook真是特例,是人與人的關係,twitter、Plurk、Line這等我也不會放在這分類,而且長遠來看,通訊類的軟體壽命都很薄。

人與物、人與資訊、人與人,這是再清楚不過的界線。三者都是依靠社群起來,都有屬於自己民主與匿名投票的機制,再者軟體設計者從中找出心理學與統計學的交集,應該就可以提供不偏離的服務了。(關於匿名投票的這個用語,我是第一次用到網路上,請讓我再整理整理,再寫到下一篇?)

每個人都是被調查對象
馬里蘭大學的法學教授格林默曼(James Grimmelmann)也談到臉書沒有做到取得同意這件事情,美國聯邦法規中就曾提到要保護個體,必須對其解釋研究目的、實驗時程、實驗風險、並要取得受試者的自願同意。格林默曼就在個人的部落格上寫道:「這項研究是個醜聞,因為他們把臉書的錯誤示範帶進了學術研究的領域中,在這樣的領域內,我們的標準是以尊重待人,並為了大眾好。」- 臉書操控傳播訊息實驗惹議
最近臉書犯了個錯,但這好像不是他第一次犯類似的錯。事因是為增進服務品質,臉書與康乃爾大學、加州大學(?)合作了一個研究,這項研究發表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之上,但問題出在,臉書與研究單位並沒有告知實驗者:「你們被研究了」。

吊詭之處就在這裡了。
我們會說Amazon不允許研究我們的選書喜好嗎?為我們比對出類似喜好的人之後,提供我(其實也是位受測者)他人的喜好嗎? 我們會指責Google說,別再比對關鍵字與網域,我們不需要那些廣告連結嗎? 我們會說我們在flickr、delicious、Pinterest上不想找到興趣同好嗎?

這些網路提供的便是群體智慧(Wisdom of the Crowd)不是嗎?我們每一個人不都是受測者嗎?
事實上,網路公司使用邏輯統計的方式揀選網友看到的內容不是新鮮事,發表過文章「使用條件和規範:社群媒體、監測、經常連線所要付出的代價」(暫譯,Terms of Service: Social Media, Surveillance, and the Price of Constant Connection)的作者席爾曼(Jacob Silverman)受訪時就說網路已經成了「一個大型的市調公司」,「我們都是調查對象」。
臉書操控傳播訊息實驗惹議
練習不說謊
臉書的危機我稱之為「練習不說謊」。臉書與其他社群網站不同的地方在於,他處理的是最直接的人與人的關係。

簡單地說,臉書設計了一個王國或國家,而系統設計規畫者在市調統計群眾時,更需要尊重個人隱私(Privacy)。這個事實在人與物與資訊時比較無傷大雅,畢竟嚴格來說是一種匿名投票,系統設計者沒有必要控制或操作什麼,只是讓變數們不斷去累積堆疊,最後採用大數法則,或是80/20原則等等,達陣。然而,放在人與人溝通時就出現很嚴重的危機感。

第一,網民簡單說來是被統治、被領導,如果朋友們的資訊是被設計過的,我們會去思考還要相信這個國家/系統嗎?

第二,我們會認為原來人與人連結原來是被操作的,我們可以進而懷疑自己的存在感,到底虛擬當中有什麼是真實的?
我們在現實當中已經常常相遇欺瞞與詐欺,網路算是許多人最後的堡壘,是否在網路當中可以少一點操控?讓人更安心一點地社交,或者是更信任這個系統。

相關連結:
Facebook 計畫主持人 Adam Kramer 的道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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