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無遠弗屆,自由也無遠弗屆。以前大量重製是違法,現在大量重製是人權;以前列印幾頁是合理使用,現在全本高像素掃描是分享。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我們」享用,我們自由。
這就是新的時代。
權利人的權益不應影響公眾利益
我們支持這樣的說法:「權利人的權益不應影響公眾利益。網際網路的誕生,在於促進人類溝通、分享、促使社會進步,其作為一開放平台,提供的服務,不因傳輸的資訊內容有所差異,此即『網路中立性』原則。全球資訊網之父 Tim-Berners Lee 亦認為,ISP 的連線供應不應帶有任何條件,也不應在未徵得用戶同意之下,監視使用者活動。」(參考自〈掐住脖子呼吸不叫自由〉)
但請記住,支持同時,專業將失去大量的支援,原先經過多年的平衡將漸漸瓦解,製作的成本不是極大化,就是極小化,取而代之的是消費者生產,平價的內容生成,每個人都有權利加入,也都有義務只收取收視率。
這樣自由且分眾的結果意味著:「工作機會越來越少,有錢人越來越有錢。過去,輝煌時代的暢銷歌曲,我們都能朗朗上口,如今我們能分享的記憶越來越少。」
自由是自己的心
其實那樣的自由也僅僅是表面上看到的,以為沒有人管,就代表沒人管得著。但還是要有人提供線路,有寫作,有裁切,有編輯,有大大小小的控管,在看不到的地方,這些東西綁住真實的我們。
我們被寫作管,我們被裁切到適當的大小。
我們讓編輯管,我們使用的文字就不是一種自由。
想要自由,卻有被外在的形式給綁住,說東說西,依然指不出適合自己的高度與範圍。不僅僅太看重政府的能耐,也太看輕自由的意義。
智慧財產在未來網路時代的意義,依然各有各的堅持,我的傾向是:
在產業尚未瓦解前,趕緊為本身的專業找一份新時代的定義,也許就失去了初衷,但別忘了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命運與難堪,而身在其中的我們不過僅是參與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相關文章:〈數位時代下的合理使用〉/Mingway Chung
數位科技改變了我們的生活,進而我們需要不一樣的法律、價值觀、商業模式等,重新審視其中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只是科技的腳步越來越快,跟上這時代的速度考驗著人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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