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的法則(Regulation of Information)

序論:「資訊」的觀點(Information Itself)

法則一:資訊少則得
Part I:資訊越少越好(Less is More)
Part II:資訊無好壞‧人心難測(No Pain, No Gain)
Part III:那麼親密關係呢? (The N-Generation)
Part IV:真正的資訊守門員(The Info Gatekeeper)
Part V:資訊應該誠實無懼,如詩的意境(Info as a Faithful Poem)

法則二:所有的資訊本已存在


法則三:人類任何行為皆是資訊行為


法則四:資訊經過人心後複雜

資訊本無意念,以及人類的意念,也就是說資訊是中立、無任何意義或意指,也就是如佛經所言「」,所以資訊是經過人心後複雜的。本來無特定意義或無特定接收對象的資訊在傳達的過程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人類有情緒

人類有記憶

人類有自己的身體

辨臉與認字(上:Recognize Facebook and Words)
「辨臉」與「認字」,這兩件事經過科學實驗後證實為同一件事情。
視覺本來就不是用來辨識字體或閱讀文字,而是分辨外形(人臉、…)與食物。


辨臉與認字(中)
「認字」的過程比我們想像地更為困難。…
而現在所討論「何謂閱讀」的科學書,也主要是基於印歐語系的閱讀發展出來的,所以關於認字、閱讀、語言我們該討論、該發現尚有好幾個未知的大陸呢!…
在我們明白辨臉與認字是同一件事實的同時,我們該決定的不是簡化自己的文字,而是明白事情又回到了當年我們發明文字時的初衷,溝通與記憶。


辨臉與認字(下)
語文就是如此的謙卑與偉大。…
我們存在著,同時我們回憶著(memorize)、追憶著(recollect)。文字,尤其是甲骨文,則是我們對於影像的回憶與追憶。…
請不要忘了還有另外一群人,他們無法輕易分辨不同臉蛋,認字的功能失常,但他們還是會語言溝通,透過身體語言也明白了商業活動的核心,他們可能是擅長操作,也可能是專精數字、分析數字,可能是會歌唱但不明白詞意,也有可能只會畫,畫出一般人看不見的風景。…在這個習慣以讀書論高低或聰明專業的時代,請記得,當年是這群人把擅長語文的人拉拔長大的。

在網路環境中獨立(Try to Reform our Internet Structure)
在網路環境中獨立II:獨立的假象。什麼是獨立?
在網路環境中獨立III:幾種常見的雜訊(Noise)

參考文獻:a(智能規範, 行為模式)b(上線時的心智模式,網路文化...)c(網路與我們的大腦/視覺)d(Google的設計與文化)、e()
在網路環境中獨立V: 教育與對策(上)、(下)

Theories of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4ed.
臺大 HM1206 W43 2014 ; 世新 306.42 We 2014

目前有感覺的就是這四個法則,或許會再合併,再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