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有發現資訊的人,有組合/組織資訊的人,有傳播資訊的人。在現代社會中,我們給'第一個'發現/組合資訊的人一定的專屬權。傳播資訊也需要一定心力,所以他們也得到某種程度的報酬。
專屬權代表擁有該資訊的發言權,在一定的時間限制內,將資料開展成獨享的金流。利刃的一面是保護付出心血的發現/組合者,另一面則是築起一道城牆讓少數擁有者支持這個系統…。
《我們如何走到今天?》的作者史蒂芬.強森(Steven Johnson)認為,許多的發明不是當初的發明人,也會有其他人完成,因為技術新物質的會合,讓發明得以整合創造。
揆諸歷史,多人同時發明一物之事屢見不鮮,而這一現象對歷史哲學和科學帶來有趣的影響:發明順序的確立,受到基本物理法則或資訊或地球環境的生物性、化學性限製因素有多大程度的影響?…比如說,望遠鏡和顯微鏡在眼鏡問世後不久就出現一事,必然性有多高? -《我們如何走到今天?(書摘)》p.276以下引述一些歷史與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