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6月 01, 2010

致博客來高層(Books.com.tw)

親愛的客服人員您好:我在經過幾天思考後才又回覆您,我希望我可以理性一點地回覆您,以及博客來企業。

我不認識您,也不確定您是不是同一位,但我想說博客來變了,它變得很財大氣粗的感覺,很不重視消費者的感受,它和一般其他的統一企業一樣,只有行銷只有外觀只有利益,沒有深刻的文化內涵,眼睛裡只有節省成本,還有賺更多的錢。

來說說我這幾年來我看到的博客來。自從張天立總經理離開了之後,我慢慢發現它變成了沒有根的企業(可能走了一票有理想的核心人物吧),它從前建立的(品牌)價值正一點一滴流失,雖然很緩慢,但我相信如果再繼續下去,博客來會消失(也許是抽象的概念,品牌價值之類的),它不會像Amazon一樣成為網路企業的典範,它不過是統一企業集團底下,一個會賺錢的品牌或通路罷了。它失去了它曾經擁有的創新、它曾經擁有的人文價值,以及它曾經擁有的潛能。老實說,我現在一點都不期待在博客來看到什麼,它不過是個平庸且漂漂亮亮的購物網站(對不起,我的話可能言重了,或否定了您們當中某些人的努力)。

親愛的客服人員,我不知道您認不認同現在這份工作,或您在乎不在乎這份薪水,但我真心地勸您趕緊換份工作吧,他們的眼中真的只有節省成本,沒有人的價值,如果只是圖一份薪水,或您有更好的能力的話,其實應該另尋高就,不必選擇待在一家沒有願景或者缺乏人文素養的公司。

言歸正傳,《優雅的刺蝟》是一件預購商品,它理應於上市當天送達到通路及消費者手中,否則它就失去了預購的意義。不論您們再怎麼嚴重警告該失職人員、或檢討流程、或請我包涵,對於消費者的損失已經造成,我不懂你們這樣回應有何補償,還是說其實預購商品不用在上市當天送達,是我這個顧客搞錯了?

而我另一項損失是我的時間成本,在超商買東西本是一次性、簡單方便的事,結果這次因為您們物流的疏失及訊息通報遲緩,造成我跑了3趟統一超商(5/27的11點、5/27的23點及5/28的9點)才買到我要的商品。我不知道時間成本該怎麼賠償,但我堅持您們必須賠償。

請您一定要把此封回應給您的高層看過,因為我曾經很愛博客來,所以我才會在深夜2點、繁忙地工作告一段落後才慎重地回應您及您們。不論今天您會怎麼回應我,我已決定離開博客來,將我最後擁有的coupon使用完後,終結我的帳號,也打算將這一段不愉快的購物過程寫在我blog上,請您相信我,我很捨不得,希望您懂我「愛之深、責之切」的心理。

謝謝博客來曾經帶給我美麗的回憶,剩餘的就留在垃圾筒裡,我不帶走了。

2 則留言:

  1. 也希望能聽聽其他人的意見,大家覺得近年來博客來表現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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