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8月 31, 2022

給「數位中介法」的註(Intermediary Service)

立委王婉諭指出,她過去多次呼籲應正視資訊戰與錯假訊息威脅,也認為應盡快討論網路治理。但錯假訊息不易辨識且難度很高,不應跟性私密影像混為一談,更不應以一些條款概括地無限擴張行政機關權責。此外,業者是否落地,也影響到法規對平台業者的拘束力。因此,之前討論性私密影像的修法過程,她也多次呼籲政府不該閉門造車,結果訂出不切實際又無法執行的法律。但NCC這次數位中介法草案又引起產學界跳出來反對,顯然NCC根本對各界意見充耳不聞。…
最近讀到一篇我覺得對數位中介法有益的「相關讀物」,一個「註」,稱「知止」。以下全文引用,文長:

袁瓊瓊· 819日上午5:00
和兒子的談話。
在網路上看到的事情。上海因為疫情封城時,負責送外賣的許多地方都停止營業。有位女性(已婚),跟獨自居住的父親住處相隔很遠。老父親行動不便,並且耳聾。平時就靠女兒按日送吃食過日子。
封城後,女兒找不到人給父親送飯,她盤算父親在家大概只剩白飯和鹽可以吃了,一口氣做了一週的量,到處找外送,但沒有人願意接單。甚至加錢也沒用。有位過去給她送過貨的外賣小哥,這女兒覺得他人不錯,聯絡了小哥,求他幫忙。小哥一聽就答應了。

因為封城,原本不用一小時的路段,外賣小哥花了四小時。路上不時得停下來接受盤查。有些地方不許過,還得繞路。好不容易東西送到。小哥回去跟「客戶」(就是這女兒)回報時,女兒要付錢,小哥不收。說這是「幫忙」,不是「接單」。這女兒沒辦法,硬是用手機給外賣小哥充了200元手機費,請他一定不要推拒,小哥算是收下了。

這事件發生在4月份。不過我是最近才看到。會注意這則消息是因為標題寫:「警方證實:網暴少婦已跳樓身亡」。

是的,這女兒是網暴受害者。新聞裡稱之為「上海市民周女士」。她因為外賣小哥(名字也出來了,叫「余中」)不收錢,想表揚他,發了文上網感謝小哥。這想法產生了效果,余小哥工作單位(「叮咚買菜」)立刻發文獎勵,並且發獎金2000。

到這裡事情就結束的話,自然是美事一件,問題是總有些人「心思縝密」,感覺這裡頭是有貓膩,或許是「叮咚買菜」的宣傳稿吧,也或許是公家單位別有用心,因為封城人心浮動,所以捏造這麼件事來鼓勵大家發揮愛心.....
總之,周女士覺得該說明自己發文裡說的全是事實,於是又發文說明經過,還附照片,除了她給老父做的便當,還包括余小哥不願意收錢,她只好替他充值電話費的手機通話訊息。

因為「證據」似乎無可辯駁,於是「鍵盤俠」開始了另一種操作。研究了周女士住的地方,斷定周女士經濟狀況應該不差,卻只充值200元,是不是太小氣啦。這一說,大家就都義憤填膺起來,認為周女士不知民間疾苦,佔「平民老百姓」的便宜,自己高高在上......八拉八拉。

有一件事,是我最近才明白的(通過和兒子這次談話),就是:網路上,陌生人如果來給你提什麼意見,就算是善意,在「層級」上(是的,「層級」,因為你在明處他在暗處,他天然處於比你有利的位置),他高你一階。

任何一種「對話」產生這種高低階現象時(如長官下屬,父母子女,老師學生,官員和平民),「高階」者通常不太能接受「低階者」辯護性的回答。只要「低階者」不是欣然接受「高階者」的「指導」,那就在某種程度上形成違逆。
這可能是多數網路霸凌的根底原因。都超過人類的惡性或幸災樂禍或「好玩」的心態。純粹只是,那個可以指指點點別人的位置,其實天然具有(或大或小)的權威性。而「下位者」如果抗辯,不是對錯問題,也不是對方態度問題,而只是簡單的,自己的權威被挑戰了。心態好一點的,可能會不舒服個一陣子,但是認了。比較在乎的,可能就會「努力」想(我稱之為)「讓對方知道誰才是老大。」

在周女士的例子,被指責給小哥的錢太少之後,她PO文辯護,說自己沒工作,靠老公養,丈夫也賺錢不多,200元對她已經是大數目。甚至余小哥也發文替周女士辯護,說自己是主動不收錢,想幫助周女士。這事鬧得很大,還上了熱搜,各方都來發表意見。當然也有站周女士這一邊的(我實在很遺憾,這部分的善言語沒有對周女士產生決定性影響),但那一幫子:「都罵了你了,你還有理由(我猜我們每個人一生中,一定都聽過這一句話。而不幸的人,聽過不止一次,甚至可能千次百次)」的正義魔人氣勢更強。

在4/3日,封城的上海出現了一件美事。到4/7,少婦跳樓身亡。僅僅四天,善行產生了惡的結果。
曾經看過一篇對於網路霸凌的報導。記者採訪那些「努力」去霸凌別人的人。被霸凌者幾乎全都自殺,並且離世死亡了。但是那些霸凌者都不覺得那些人的死跟自己有關。他們最普遍的理由是:「又不是只有我一個這樣做」「我又沒碰他,只是說兩句何至於...」「我或許不對,可是他自己一定也有問題吧」....記者在文中特別說明,這些霸凌者看上去都彬彬有禮,溫良恭儉讓,並且毫無惡意。他們認為自己沒有錯,並且完全不需要為那些死者負一丁點的責任。

其實我寫這篇東西,並不是要談霸凌。我個人認為「霸淩」是人性,只要人有分別心,那一定都希望自己比別人強,如果無法在實質狀態比人強,替代品就是把別人打趴下去,也就是「霸淩」。我比較想談的是:如果已經被霸淩了(任何狀態的),弱者要如何自處,或如何面對,不要讓自己走上最不堪的境地,像周姓少婦那樣。
我很感恩我任何問題都可以跟大兒子談。很抱歉我好像在凡爾賽。可能有一天我會寫寫我跟兒子是如何走到今天這一步的。這個兒子雖然現在看起來體貼孝順,但是也一樣有叛逆期,當然老媽(我)對他的霸淩,也同樣罄竹難書。現在感情這麼好,我認為跟兩件事有關:一是他年紀也大了。我兒子四十多。二是做娘的我,終於接受他是獨立個體,不附屬於我(雖然他是我生的)。他有他的個性,思考,看法,不必要與我相同。在我們談事情的時候,關係就是兩個「個人」,不存在長幼尊卑。我認為我跟兒子能把關係搞好,跟我和他都不堅持「自己是對的」(任何事)這一點很有關係。當然,這也是經過長期(十多年)的磨合。以前的兒子,不誇張的說,(我認為)他的行事原則只有一個,就是:我希望他幹什麼,他就給我反其道而行。
總之,我跟兒子談這個上海少婦的事。問他:這件事難道不可避免嗎?(最後跳樓這件事)

兒子說:整件事之所以走到這樣,關鍵在不能夠「知止」
我問那麼這個女人應該在什麼時候「知止」,才不會釀成悲劇呢?
兒子說:在她第一次PO文表揚外賣小哥時,就應該把這件事「了結」。不需要把事件「延伸」下去。

兒子的意思是:我們把話語丟上網路,不管是讚美還是罵人,這些話語就不再跟我們有關,尤其是上網路,千百個人有千百種解讀。若果跟我們希望的不一樣,「妄想」自己可以「改變」別人的想法,這首先就很愚昧,甚至傲慢。 但是身而為人,(包括我,尤其是我)總覺得「把話說清楚」很重要,讓人知道「我不是那樣」很重要。「只要誠心誠意,對方就會明白」很重要。很明顯,上海少婦後面的所有動作,都跟這種認知有關。
就在這裡,兒子提出了這個網路層級的觀念。實話說,我真的從沒這樣想過。網路霸淩的基礎意識是「不接受反駁」。只要「不認同」對方意見,就已經牽涉到反駁,如果還竟然真的有「不一樣」的意見,而且更糟,還聲稱自己這是「真相」(你意思是我不對!你在污辱我!)那完了,不把你往死裡打,我還算是個人嗎?
當周女士開始回應時,某種程度,等於推動了「SOMETHING」,結局幾乎就無可避免。

我問兒子,已經發生的事不論,在周女士,直到她決定跳樓之前,難道沒有方法可以救她嗎?

兒子說是有的,還是那句話,你必須要「知止」。就在自己最糟糕,覺得活不下去,似乎只剩死路一條的時候,要停下來,讓這一切停下來。
要知止。

這話說起來簡單,但是我相信任何曾經身陷過這種漩渦的人都明白此事多難。
回到周女士,當她發現自己成了壞人,全網在韃伐自己的時候,她至少可以做的是斷掉網路,逃離那些語言。在任何一個當下,只要是她感覺到自己承受不了的時候,都應該「逃離」現場。

第二就是要找到支持。
在周女士,報導裡沒有說,但是,極有可能,那個丈夫搞不好並不支持她。可能還會發些牢騷:「誰叫你要放心裡去,誰叫你要回應....」之類之類。都是大實話,但人在這種時候,想要的不是解決方法,而只是同理心而已。而尤其是自己在對抗全世界的時候,身邊的那個人,都不需要他站在對方那邊,只需要「不站在」自己這邊,「傷害力」就已經抵得過千軍萬馬了。

所以,在「逃離」現場之後,第二步就是要找人願意無條件支持自己。很詭異的是,這時候,身邊人,越是你以為他了解你愛你的親熟的人,越是「不能夠」支持你。萬一發現親人們跟自己「不是同一國」時,請千萬別上綱上線到懷疑對方的親情或感情,這兩碼事。你可以向別的地方求援。打張老師專線,或甚至半夜去騷擾便利店全年無休的店員(當過便利店店員的兒子說:「拜託千萬不要。」)這時候,你要的不是解決問題,而只是同情。而只要事不關己,我們這世界的同情心是供過於求的。
管它是哪裡,請到處去討拍。如果錢方便,叫輛計程車在車上跟司機發牢騷,他一定跟你同一國,會努力同情你。

當自己稍微恢復元氣之後,最重要的「知止」就是,再也不要談這整件事,不管外界是喧鬧到了什麼地步,你這裡要終止它,要把這件事「CLOSE」。

只有選擇結束它,喧嘩才能平息。而當然,這沒那麼容易,可能需要很久。唯一可以寬慰的,大約只有:只要堅持這個「知止」的方向,事情會越來越好。你認為不會解決的災難,一定能夠解決。
一.定.能.夠.解.決。我可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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