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1月 21, 2018

《3S風潮》的開宗明義:大數據為何是配角

之前小評了《3S風潮》這本書,加上最近看到一篇文章「《紙牌屋》真的是用大數據拍出來的嗎?」也討論到書中首章《紙牌屋》製作播放的過程,似乎捕抓到一些我想講的觀點。以下我邊引用《3S風潮》書的首章,邊點評我的想法:

MRC公司(《紙牌屋》製作公司)向各大電視網推銷時,幾乎完全把焦點放在前導劇(pilot)的大致腳本上,以及整齣戲的整體故事架構。他們拜會各大電視網的目的,是為了爭取電視網的投資,以資助前導劇的拍攝。他們的挑戰在於,從數百個爭相兜售戲劇提案的創作者之中脫穎而出,因為各大電視網的節目時段有限,數百位創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雀屏中選。但問題是,根據業界行規,決定權完全掌握在電視網的手中。…

對電視網來說,前導劇是一種衡量觀眾興趣的昂貴方式。製作前導劇的成本是在五百萬到六百萬美元之間。業界人士估計,每年光是那些失敗的前導劇(亦即沒有繼續開拍影集的前導劇),就耗費了八億美元。

維奇克和薩丘(《紙牌屋》製作)去找網飛洽談《紙牌屋》的串流播放權以前,已經從各大電視網獲得好壞參半的評價。電視網喜歡那個概念,也喜歡那個案子網羅的人才,但沒有一家公司願意資助前導劇的拍攝,部分原因在於業界普遍認為政治劇不會紅。
↑我們在這幾段落看到了一個傳統市場的作法。

傳統市場的作法不看好《紙牌屋》,也不認為那樣的編導演團隊有吸引力。
不過,網飛的反應倒是和電視網截然不同。網飛的內容長泰德‧薩蘭多斯(Ted Sarandos)對於評論戲劇的故事架構沒有多大的興趣,也不想引用業界普遍不看好政治劇的觀點。他主要是抱著對「資料」的興趣來參加會議,而且這裡的資料是指他手上握有的資料:網飛那三千三百萬名訂戶的觀影習慣資料。他的分析顯示,許多訂戶喜歡芬奇執導及史貝西主演的電影…

網飛是直接出一億美元,買下兩季共二十六集的播放權。網飛認為,它沒有必要先經過前導劇那個標準步驟,因為從資料已經能夠知道《紙牌屋》會有觀眾想看,而且它也有辦法鎖定那些潛在的觀眾。…
↑作者試圖說服我們:網飛是看到觀影資料來判斷可以投資《紙牌屋》,用的是訂戶喜歡芬奇導演與史貝西演員。

這裡沒有細講統計資料怎麼被分析的,沒有講怎麼樣代表喜歡。是指觀看芬奇導演作品的次數嗎?還是重度使用史貝西演員的作品?作為一個觀點,或是科學的方法,支撐的力道不夠充足。

再者,依傳統的收視資料應該也可以看出這兩人受歡迎的程度,串流的數據只是其中一種。
網飛不像傳統電視網那樣每週播一集來吸引觀眾,而是打算一口氣發布一整季十三集的內容,那是電視上史無前例的做法。電視節目的播放時間僅限於固定的播放表,那份播放表必須滿足所有觀眾的需求。一次播十三集會把當天的其他節目都排擠掉,網飛在這方面有明顯優於電視網的優勢:它的串流平台不限制觀眾在特定的時間觀看某集內容。…

知道網飛願意一次包下兩季,而不是像一般那樣只簽下六或十二集,也讓編劇有更多的時間可以鋪陳故事。「一開始編劇就知道那是二十六小時的節目,所以會照著那個格局去構思。」二○一三年薩蘭多斯接受《好萊塢報導》(The Hollywood Reporter)的訪問時這麼說:「我覺得我們賦予編劇不同的創意空間,戲劇也因此變得更好。」…
↑接著,其實較多的篇幅放在了創作型式的改變,如同一開始不需要前導劇的創新,一次整季放送。這些與大數據其實無關,真正有關的是「載體」,因為「載體」(/網路串流)而能更自由創作,更貼近角色與故事結構的載體。

事實上,整個開場,講的也是「載體」,數據只是載體下的資料,就跟傳統收視統計下的資料一樣(當然,有些微不同)。我想作者犯了一個典型的錯誤是「結果偏誤」:我們總是傾向用「結果」來評斷「決定」,而不是根據「當時的決定過程」來評斷「決定」(from《思考的藝術》)。

《紙牌屋》的例子只是傳統電視臺無法下定決心出錢,而剛好給正在磨拳擦掌的飛網撿到了。
對多數的電視劇來說,那種創作自由幾乎是無法想像的。在阿斯彭思想節的同一場論壇上,資深業界人士麥可‧艾斯納(Michael Eisner)表示,如果他在電視網播放的影集裡加入類似的暴力橋段,「電視網的總裁會打電話給我,董事長也會打電話給我,十分鐘內我就捲地鋪走人了。」…

為什麼網飛播放[暴力橋段]這一幕沒問題,但電視網播放就有問題?首先,網飛的營收模式不是靠廣告,所以不必擔心劇中的爭議內容會得罪廣告商。第二,網飛是一個隨選串流平台,提供許多不同的影片選擇,所以它可以冒險在某些影片中加入可能冒犯各別訂戶的內容。在電視界,一個時間點只能播放一個節目,所以那個節目必須迎合愈多觀眾愈好。但是,網飛訂戶若是對安德伍德的掐狗行徑有反感,他還可以從網飛十幾萬小時的影片庫中,挑選別的內容來看。
↑這依然也是思考偏誤:「存活者偏誤」。我們不該因為幾個特例,就系統性地高估了獲得成功的希望。如果大數據真的那麼有效,那麼網飛不該每部戲都叫好叫座?

事實上,影像創作在每個時代每個載體都有其限制,使用腥羶色暴力的鏡頭故事能否存活,有大眾市場,這依然存在許多偶然,網飛上面製作越多作品也就會越有成功的可能,同時也有失敗收視不佳的可能。

「由於我們經常聽人傳誦一些成功的故事,因此根本看不清作家獲得成功的機率。…對於到失敗者的墳場裡挖寶,媒體總是興趣缺缺,不過也不該苛責他們,這本來就不是他們的宗旨。」-《思考的藝術》

《紙牌屋》的其中一位編劇John Mankiewicz⋯⋯他這樣回:「至少在劇本創作的環節,《紙牌屋》並沒有參考網路數據。⋯一部電視劇的走紅,關乎導演、演員,更關乎有創意有深度的故事,與講述故事的手法;而市場本身充滿了偶然性,並非數據能夠算出。」-https://rocket.cafe/talks/85766
結論:《紙牌屋》的例子只是傳統電視臺無法下定決心出錢,而剛好給正在磨拳擦掌的飛網撿到了。收視成功的可能因素有許多,但不是大數據所引導出創作方向。

從本書的首章也可以明確知道,是載體影響了創作與參與了決策的過程。數據在傳統載體也可以產生,只是面向/採集的母體有所不同,能夠解讀的答案也不盡然全然無效;大數據當然有優勢,但沒有強大到可以取代創作這件事。

與其討論大數據的作為,不如討論載體帶來的時代意義。


1 則留言:

  1. 可尋性不只是「拉取」;可尋性也牽涉到資訊和物件如何找到我們。什麼因素會影響新產品、人和想法主動接觸到我們?AdWords演算法、一對一行銷、智慧代理人…

    我們說的正是個人化(personalization),這是推與拉的奇怪合體,介於行銷和技術之間。…資訊會自己上門來…

    事實上,個人化是極度因難的。…企業行號常常為了號稱可以預料個人興趣的技術,投資大筆金錢和大量時間;但這些投資幾乎都是失敗的,原因包括了:
    語義的不明確
    有效使用者的矛盾
    行為的不明確性
    時間的因素
    需要的演變
    隱私的考量 《隨意搜尋》 p.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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